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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办幼儿园必须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

文章出处:互联网 作者:佚名 发表时间:2014-8-27

    7月28日,安徽省教育厅向该省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下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意见的通知》 ,请各市、县教育局组织教育行政人员、幼教教研员、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等,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以市和直管县为单位,9月10日前反馈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据了解,该标准的一大看点就是明确规定,幼儿园的重点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

    通知称,自《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学前教育得到了高度重视。2011年6月,在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安徽省启动实施《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各地积极推进,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实施多渠道办园。截至2013年,全省共有幼儿园6075所,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扩大。

    通知还对出台《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出台背景做了交代。据了解,这一标准的出台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安徽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该标准参照了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幼儿园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及《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一类园评估指标体系》、《安徽省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参照了有关省市的办园标准。

    通知称,《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适用于我省各类幼儿园,是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据了解,鉴于幼儿因为年纪小无法准确表述,为防止没有视频无法还原事件的全部经过,在此次征集意见中,对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安装做了明确规定,幼儿园的重点部位必须安装这两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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